對於失落家人的師生,學校立即性的行動
彰化師大輔導與諮商學系 吳秀碧
失落家人,原本就容易引起很大的悲傷,家人死於意外或災難則悲傷更甚。許多失落家人的人可能都還有極度的震驚,不敢相信,沒有現實感之中。就一般情形,失落至愛的家人通常需約兩年之間的時間才能平復不再悲傷。而死於意外和災難其傷痛可能更需要一些時間。學校不必因此急於找心理人員來對這些師生個別協助。因為,悲傷是人性的,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多數人在有親友、同事支持下通常能自己復原。因此,工作重點應分階段:
生活和身體安頓:若其住屋不能使用了,或沒有家人的學生應儘快有專人協助這些師生安頓食宿和生活,並注意其個人身體健康狀況和保健。
心理諮商:約三個月到一年之間,再根據個人悲傷復元進展現況,考慮是否需專業心理人員協助。通常有下列情形可考慮專業協助:
人際或社會狀況愈來愈退縮。
情感範圍愈小,對周圍的人不注意、不在意。
情緒變得過度沮喪不振、或經常暴怒。
幾乎完全沒有情緒。
人際變得和以前很不一樣,在婚姻中或同事煎經常和人衝突或疏遠。
對小孩管教變得過度控制、攻擊、保護或疏離。
發展出身體疾病或不適。
不過,青少年和兒童階段的學生,因其悲傷反應性質與成人有別,一般未受專業訓練的人往往難以辨識其悲傷反應,因此,這類學生若學校無悲傷諮商之輔導專業,則先尋找專業人員諮詢,安排適當教師給予心理支持,於生活安頓後,安排心理人員給予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