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傷傾向個案之處置

彰化師大 蕭文教授

一、 前言
  自殺或自傷行為的發生有可能是個人對災變危機事件的症候反應之一,儘管九二一大地震後媒體並無報導災區民眾自殺的消息,然則情緒低落與哀慟反應的個案似有增多的趨勢。臨床發現,災難事件中的倖存者會因個人重大的失落,例如親人死亡、家園毀損、財物喪失,身心受創等因素而逐漸浮現自殺的意念,雖無立即性的危機,但如不加適當的處理,悲劇終有可能發生。

  許多災難症候(PTSD)的研究都以成人為對象,較少關切兒童或青少年在災難事件發生後,在情緒、認知和行為等方的困擾。研究發現兒童在歷經大地震會出現較多的夢魘,較有規模的研究係針對1989美國卡州遭受颶風侵襲後一個月的兒童與青少年的反應,結果發現多數青少年在行為上出現嚴重之困擾,包括過度依賴成人、挫折感增加、易怒、自我控制感降低、睡眠困擾等;這種反應在災變事件發生三個月後達到到高峰,經過一年的追蹤研究,仍有6%的兒童與青少年持續發生上述現象。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現災難症候反應的個案當中,有10%的個案曾或多或少出現「自傷」的行為,該研究雖未提到自殺,但青少年的自傷現象,至少顯示了青少年對自然災難事件的恐懼與焦慮。研究另外也指出,在災難症候反應的個案群中,有相當比率的個案出現對外界知覺過度的敏感的現象(約36%),這種過度敏感的現象除了形成行為上的困擾外,更糟糕的是如果這類個案伴隨其它個人前置性因素,例如人格問題,則自殺或自我傷事件便有可能生。有關上述的說法,在一項研究中得到證實。研究發現,如果受災的青少年原本就具有某種程度的心理困擾,例如自尊低落、缺乏情緒安全感、社交/人際行為偏差、缺乏適當的社會支持等因素,則個案在重大災難危機事件生後,更容易出現PTSD症候。

  在學校裡,本來就有一些身心適應欠佳學生,這些學生在這次九二一大地震後,是否會出現相關的PTSD症候,甚至出現自傷的行為都是值得教師去觀察和注意的;當然,除了這類學生外,有些學生也可能因遭逢重大的生活巨變,包括親人死亡、寄籍外地等因素,而出現青少年憂鬱症,凡此都有可能使兒童和青少年在缺乏適當的情緒疏導與社會支持情況下,做出令人無法接受的自傷行為。因此,在此地震災變後的第一個月到半年裡,學校教師應特別注意受創個案的各種反應,如有必要應予以必要的輔導甚或延送心理治療,以期早日恢復心理創傷。

二、個案自我傷害傾向的線索
具有自我傷害傾向的個案,有時後很難從表面的行為發現端倪,事實上,很多線索都潛藏著自傷的意念與企圖。

(一) 語言
也許我們會聽到個案在不經意的情況下說出下列的話:

  1. 為什麼只剩下我一個人。
  2. 媽媽答應帶我去日本玩(重覆的說),但是……
  3. 我以後要怎麼辦?….誰陪我做功課?
  4. 如果我死了就好了…
  5. 我們家現在什麼都沒有了,怎麼辦…
  6. 這個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
  7. 不斷提到某人並有自責現象
(二) 行為
  1. 有時會愛開玩笑、多話,但臉部表情在過後便速轉為冷淡、空洞。
  2. 有時會出現與童學爭吵的行為,並總覺得他是無辜的。
  3. 容易出現掉淚或暗自飲泣。
  4. 上課難以集中注意力或出現浮燥行為。
  5. 易受情境的暗示而出現自我防衛包括攻擊他人的行為。
  6. 抗拒生活的改變,對教師要求不予以注意或拒絕從眾行為。
  7. 嚴重的人際孤立或社交行為退化。
  8. 過度依賴他人或非常"黏"某位教師或同學。
  9. 基本生活能力喪失或退化。
  10. 時常捏弄一件東西,並不允許他人碰觸或嘲笑。
此外,自殺傾向之個案較易將自己的記憶封閉於過去、自責、出現幻想或自我妄念、很難相信別人的幫助、年幼的兒童在顏色的選取上偏於暗色或不協調的組合等,凡此種之現象都值得教師注意。

三、自我傷害傾向個案之處理原則
情緒困擾,支持網路或資源的封閉,加上先前個人的人格問題,是促使個人出現自我傷害甚或自殺意念的主要原因。因此,教師在覺察前述線索時應儘量以下列原則處理:

  1. 表達教師對個案的覺察與認識,儘量以冷靜而溫暖的,不加判斷的表達對個案的關心和注意到他的問題。
  2. 幫助個案評估內外在的可能支援,以建立個案活下去的籌碼。
  3. 與個案一同發展/建立一個生活計劃,協助個案找出任何替代方法。

四、教師應該做的正確行為

  1. 專注/敏銳的傾聽個案訴說,清楚的覺察個案的負面感受。(例如:沒有希望、無助、痛苦、孤立、沒有意義…..)
  2. 詢問個案最近生理/身體狀態,包括睡眠、飲食、或其它生理反應。
  3. 如果懷疑個案自殺/自傷意念,直接面對他。教師應以適當的語言表達對個案的關心與懷疑,教師可以用推演的方法讓個案無可逃避的面對自己的自殺/自傷意圖。
    例如:
     「你現在感受到的壓力/問題是什麼?"…."會不會讓你再承受不了時,….」
     「九二一大地震對你的影響是什麼?"…."萬一……,你有沒有想過……"」
     「目前你有什麼想法和計劃嗎?……你會不會想到……」
  4. 表達教師對個案的關心,但又是那種操之過急的過度關心。
     「我(教師)覺得這次的災變對你真的有些影響,….要解決這樣的問題,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當然在現在與未來,你可能有很多你沒做過或碰到的事情要應付,……,你不會一開始就想到死了算了吧!」
  5. 向個案指出活著就是一種希望,告訴個案他不是孤單的。
  6. 幫助個案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通常,反向思考的模式有助個案跳脫原來的 思考。
     「除了死/自殺以外,你覺得有什麼方法可解決問題,儘量想想看,……老師也可以幫你來想……。」
     「如果你現在還沒想到自殺,那你準備做什麼?」
     「如果你的問題沒那麼嚴重了/出現轉機,你想會什麼事情發生了/你想會是因為你做了什麼事? ……」
  7. 幫助個案找到能夠與他對話的人
     「你目前的問題你覺得誰可以幫助你?」
     「除了老師之外,有沒有那個同學你願意和他談一談你的問題的?」
  此外,教師應儘量協助個案改變目前的生活方式,從一小步的改變做起,有可能因生活/行為一小步的改變而牽動個人整體系統事件,不要與個案一同深陷情緒的死結中。

五、教師在輔導過程中不應該做的事

  1. 發現個案有自殺的訊息,不要假裝不知道,也不要過度誇大/緊張。
  2. 不要懷疑個案:「……你不是騙人的吧!」。
  3. 也不要一下子就說:「……你不是開玩笑吧!」。
  4. 更不要對個案做道德的勸說:「如果你真的這樣做,很多人會傷心的」或是說:「你這樣傷害自己,你覺得對得起……?」。
  5. 不要否定個案的態度:「……會有這麼嚴重嗎?」。
  6. 不要試圖影響個案之決定:「……你這樣……,真的很不值得……」。
  7. 不要相信個案真的想死或自傷,教師應假定並告訴個案目前正處於「自我困惑」/「無力感」的狀態。
  8. 教師不應把自己當作唯一能解決個案問題的人,而不斷把試圖勸說個案。
  9. 不要輕忽個案的當下情緒反應,也不要忽視個案的決定。
  10. 千萬不要給個案做不到的承諾。
  11. 教師不要一味使用「自我揭露的技術」,應把焦點放在個案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