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後的心理復健

----悲傷支持性小團體的實施原則

彰化師大輔導與諮商學系 陳均姝

團體性質與目標:
學校輔導人員可視學生於震災後之個別狀況與需要,篩選較需協助與情感支持的學生,如家中有人罹難、受傷、房舍損毀、過度驚嚇或目睹災難現場者(但遭遇重大失落者,如家中多人去世、唯一悻存者需特別考慮個別與團體治療的形式),組成一群4至12具相似遭遇、情感或行為上問題的支持性團體,此團體以分享、支持、關懷與回饋之情感支持為主,期能創造另一支持系統(家庭與班級外)協助成員抒解心理壓力與困擾,增進自我重新面對生活與適應的能力。

領導者角色與功能:
領導者除具一般團體帶領知能外,最好能瞭解悲傷輔導的理論方法,於團體中主要扮演催化與引導成員互相分享、支持、關懷的角色,及帶領討論與提供訊息(如失落後多種情緒、反應方式是自然正常的、需要時間適應等),必要時領導者亦可視自身專長與成員需要增加部份諮商或治療的功能 。

團體運作方式:
團體聚會時間以一周一至二次為原則,開放或封閉式均可,但以固定成員 之封閉式團體較具安全感與凝聚力。團體進行時為確保成員的福祉,討論與訂定規範是重要的,如保密、準時出席、共享時間不獨佔、不強迫分享、除非要求不予他人忠告建議等。
團體初期,領導者較需主動地引導與催化成員的互動與分享,及早打破隔閡、陌生感,讓成員於傾聽與分享中增進情感的釋放表達,亦由共同經驗的共鳴體認中增進團體認同感。隨著團體的進展,當成員能自由地展開個人間的分享與支持時,領導者便可退居被動角色,讓成員們自由地形成開放彈性的團體支持分享氣氛,甚至可鼓勵團體外時間成員間的聯繫,以促進此支持系統能漸進入成員的生活中,形成新關係新力量。
領導者若能瞭解失落悲傷的現象、過程、完成哀悼的任務與輔導的原則程序,將更能有效帶領團體、避免無效或反作用的輔導,例如:了解不同失落時期的不同情緒,如憤怒、憂鬱的抒發是重要的,而非勸告成員「趕快」振作。
以下參考書目可協助領導者增進悲傷輔導的知能:

  1. 李開敏等譯(民84),悲傷輔導與悲傷治療,台北:心理出版社
  2. 陳文棋譯(民83),失落感,台北:遠流出版社
  3. 洪瑜堅譯(民86),與孩子談死亡,台北:遠流出版社